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市食药监局2017-02-10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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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负责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对食品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行具体监管。

2、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16个职能科室,下设六个直属二级机构,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 :

(一)办公室。

(二)综合科。

(三)政策法规科。

(四)行政审批办公室。

(五)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

(六)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

(七)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科

(八)药品生产监管科。

(九)药品流通监管科。

(十)医疗器械监管科。

(十一)保健品和化妆品监管科。

(十二)酒类安全监管科(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

(十三)财务科。

(十四)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十五)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六)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级机构有:岳阳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岳阳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湖新区分局、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岳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岳阳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包括局机关及岳阳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岳阳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湖新区分局)

2、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3、岳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岳阳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773.69万元,其中:一般财政预算拨款1480.6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93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拨款总额1561.83万元增加了211.86万元,主要是2017年度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773.6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8.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30万元。 支出较多去年预算支出总额1561.83万元增加了211.86万元,主要是2017年度人员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773.6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458.0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15.65万元。其中非税收入征收成本1.65万,办案费77万,监管相对人培训费5万元,食品药品检验支出232万元。 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检验工作、执法办案工作、对监管相对人培训工作、许可证印制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经开区分局、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检验中心等4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8.43万元,比2016年预算162.52万元增加了55.91万元,上升34.40%。原因是新成立的单位新增车辆,人员调入等。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2.98万元,比上年预算93.95万元减少了10.97万元,降低了11.68%。其中,公务接待费22.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一,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2.93万元,降低11.40%。原因是进一步加强接待费管理。其二,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比上年减少19.54万元,降低32.70%。原因是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随之降低。 其三,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增加20万元,原因是经开区局没有公务用车,由于工作需要,申请购置一台车。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5.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8.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5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 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1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 

15、“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