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省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3、指导和协调全市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性的市情市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审核市直各有关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
4、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制订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6、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7、管理或代为管理城市、农村、企业调查队,组织协调全市城市、农村和企业调查工作。
8、统一管理乡(含街道)以上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协助区、县(市)管理和考核区、县(市)统计局正、副局长;全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审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统计局内设机构有11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统计与经济研究室、国民经济核算与农村社会经济核算调查科、工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投资贸易外经统计科、人口和就业统计科(社会和科技统计科)、服务业统计调查科、人事科、纪检监察室;下设二级机构4个:统计局民调中心、统计局信息处理中心、岳阳市农村抽样调查队、岳阳市普查办公室。二级机构人员经费与办公经费一并列入局机关预算。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全市统计工作、系统信息网络建设维护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6年年初预算数626.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6.81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年初预算数626.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1.01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52.4万元、专项商品服务支出18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6.8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446.81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80万元,是指我局为完成统计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专项统计业务95万元,主要用于常规统计和调查、民调中心的运行、群众满意度调查、企业一套表、其他专项调查等方面;专项普查活动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机关行政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01.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2.0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7.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