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依法履行对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的管理教育及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科、行政生产科、强制隔离戒毒管理科、教育矫治科、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科、生活医疗科、纪检监察室、4个常规矫治大队、康复教育大队、医疗戒护大队、警戒护卫大队、回归适应大队。
二、2016部门收支概括
(一)收入预算
2016年收入预算1436.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31.8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05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支出预算为1436.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0.10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104.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4.74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597.3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436.8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839.47万元,是为保障强戒场所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最基本的支出,包括用于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水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597.37万元,是保障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正常履行职责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干警戒毒业务费79.5万元,公用经费补助33.07万元,非税收入征收成本204万元,强戒人员教育经费42.30万元,强戒人员生活费135万元,强戒人员医疗康复费81万元,强戒所所政经费22.5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万元,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