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一件事一次办
事项说明
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Betway必威体育: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Betway必威体育: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适用范围
葫芦岛市辖区范围内开户并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向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一件事”业务。
办理目的
为深入优化“公积金提取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模式,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住房公积金服务流程再造优化和信息共享,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更好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申请主体
那些人符合申请条件?
在葫芦岛市辖区范围内开户并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向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一)申请受理
申请人登陆辽事通,通过“一件事服务专区”中“省级一件事”办理专区线上填写电子表单并提交申请。
(二)审核办结
接到申请人线上申请后,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结果反馈至省一体化平台。
结果送达
无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收费
申请材料
(一)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提取人身份证;
2、证明提取人与房屋所有人关系的户口本或结婚证;
3、提取人本名银行卡;
4、房屋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工作证明和近6个月的社保缴交明细;
5、交易税费申报表;
6、不动产权属信息查询结果
7、开发办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
8、全款增值税发票;
9、契税完税发票。
(二)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1、提取人本名银行卡;
2、提取人身份证(还需提交提取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3、离、退休审批表或退休证。
(三)无房职工租房自住提取住房公积金
1、提取人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还需提交提取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2、单身的提供户口本或离婚证、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县级以上产权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
4、提取人本名银行卡。
(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
1、提取人身份证(还需提交提取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2、劳动部门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提取人本名银行卡。
咨询途径
市本级: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理事中心:0429—12329
兴城市: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理事中心兴城办事处:0429-5154368
绥中县: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理事中心绥中办事处:0429-6131856
建昌县: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理事中心建昌办事处:0429-7122239
连山区: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理事中心连山区办事处:0429-2126739
南票区: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理事中心南票办事处:0429-4192345
办理机构及地址
市本级: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1-2号 办事大厅5—12号窗囗。
兴城市:兴城市兴海北街75号葫芦岛市农商银行兴城支行1—4窗囗。
绥中县:葫芦岛市绥中县北环路东段鑫阳二期10-24-3 1—4号窗囗。
建昌县:葫芦岛市建昌县红旗街二段8号农行建昌支行1—3窗囗。
连山区: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20号农业银行连山支行二楼公积金窗囗。
南票区:葫芦岛市南票区南海街2号农业银行南票支行南票办事处。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