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way必威体育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葫政办发〔2021〕51号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Betway必威体育:印发葫芦岛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Betway必威体育:印发

葫芦岛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葫芦岛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928   

  (此件公开发布) 

  葫芦岛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Betway必威体育: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理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发〔20209号)精神和省、市工作部署,做好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工作,切实提升土地使用效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把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努力向存量要效益,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以用为先。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立足资源利用和市场需求实际情况,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因地制宜提出资源盘活利用的措施、模式,加快各类建设项目招商引资进度,同步梳理资源、对接需求、推进盘活,成熟一宗、利用一宗。以责任落实倒逼项目推进,全力以赴抓落地、抓开工、抓见效。 

  2.坚持分类施策、依法处置。依据法律法规规定,针对规划调整、征地不落实、项目无效、未供即用、政府或企业原因闲置、涉法涉诉等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分类指导落实,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消化处置工作。 

  3.坚持统筹兼顾、有序推进。按照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自下而上的成果落地相结合的工作要求,统筹市场、行政、司法等手段,兼顾盘活存量土地、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管理绩效水平,明确工作步骤、内容,严格分阶段考核,快速推动消化处置进程。 

  (三)工作目标。 

  推动各地区转变“重增量、轻存量”观念,出台具体制度措施,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确保处置率达到省自然资源厅年度考核指标以上,争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奖励指标,避免出现未完成任务被核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二、工作任务 

  各地区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宗地信息实施全面梳理,细化工作台账,明确分类处置方向,逐宗制定盘活利用方案,对账销号。针对消化处置的薄弱环节和出现的矛盾问题,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总结报告,由市自然资源部门汇总后报市政府。 

  三、处置措施 

  (一)分类施策,加快消化批而未供土地。 

  1.核实情况,撤销一批。对依法批准后,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省政府土地批件,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对依法批准后,已实施征地补偿安置的土地批准文件,可依照《Betway必威体育:加强无效用地批准文件处置做好指标盘活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1994号)要求,在处理好有关征地补偿事宜后,申请撤回及调整。 

  2.简化程序,划拨一批。对能划拨供应的各类道路、绿化等公共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项目用地,要抓紧组织用地单位申报供地手续。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已建成的公共道路、公共绿化带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用地以及不能按照宗地单独供应的边角地,经县(市)区政府同意后,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直接核发给政府相关部门。 

  3.落实项目,出让一批。对已完成征地拆迁、项目前期规划并达到出让条件的地块,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运用“一张图”推行“以地招商”,从快实施供地。 

  4.调整规划,盘活一批。对因规划调整、产业政策及市场变化等原因造成已确定用途的地块不能按原用途供应的,要加快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合理确定未供地块用途,允许采用调剂使用方式处置批而未供土地。 

  (二)多措并举,依法处置闲置土地。 

  1.统筹处理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对短期内可处置的,要有针对性地引入规划调整、完善基础设施配套、落实征收补偿、纠纷调处等机制,促进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对短期内无法开工建设的,由当地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对因调整规划、军事管制、文物保护及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确实无法动工建设的,依法依规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或以协议方式置换其他土地。 

  2.依法处理因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属地政府对造成土地闲置企业开展一次约谈,并将其纳入诚信体系建设。未按照约定开工建设超过1年的,按照规定征缴土地闲置费;对超过2年未开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大疑难项目,属地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联合处置。 

  3.积极推动“涉法涉诉”闲置土地处置。对因司法查封导致无法开工建设的,各县(市)区政府应做好和法院之间的对接,协助司法机关协调理顺闲置土地债权债务关系,依法处置。 

  4.有效化解“涉押涉访”闲置土地难题。对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形成的闲置土地,会商金融机构依法按照市场化原则置换抵押物,或先行处置闲置土地后统筹偿还贷款。对因群众信访等原因无法开工建设的,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妥善化解矛盾,尽快促成项目开工建设。 

  5.多渠道盘活闲置土地。鼓励通过分割转让土地使用权处置“僵尸企业”,除明确规定应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外,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可通过自主、联营、入股、转让等方式对国有建设用地进行改造开发。原划拨土地改造开发后用途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继续按划拨方式使用,需办理有偿使用手续,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可依法采取协议方式。原依法取得的工业用地改造开发后提高厂房容积率但不改变用途的,可不再增加土地价款。利用现有工业用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可享受在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依据规划改变用途的,要按照新用途或新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6.降低土地二级市场准入门槛。房屋建设工程用地已投资额未达到总投资额25%,可按照“先投入后转让”原则,交易双方先行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办理预告登记,待达到转让条件后,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已投资额”可依据有资质的有关机构出具的已投资情况报告认定(已投资额、总投资额均不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向国家缴纳的相关税费)。属于成片开发的,应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后方可申请转让。 

  (三)源头防范,避免产生新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1.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各地区要切实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不得以土地换项目或实施零地价、负地价招商,研究强化招商项目有效性的评估评价,不断完善土地资源配置条件。 

  2.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地区要担负起处置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批准谁监管,谁批准谁收回,谁批准谁强化管理”的原则,抓紧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处置办法,要供应一批,收回一批,约谈一批,通报一批,确保本地区按时完成消化处置任务。 

  3.落实精准化用地保障。科学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计划调节作用,推进招商、立项、征地、供地、建设和监管全流程控制,提高项目用地保障精准度,通过招商时作评价、立项时定标准、征地前作承诺、供地后强监管,推动高质量项目落地。 

  4.探索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模式。由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发展改革、工信、生态环境、行政审批等部门,明确“标准地”环境保护、准入行业、能耗、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规划条件(容积率、建筑系数)、建设条件、履约保证、违约责任等各项标准,并纳入土地出让条件,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提高用地审批效率。 

  5.加强要素市场信用管理。深入推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将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等违规违约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严重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促进形成“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资源利用环境。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将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助力辽宁振兴发展的重大举措,加大考核力度,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做好综合协调。各地区要积极构建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明确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司法、银保监等单位任务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同时,建立土地供后联合监管机制,明确履约监管主体,实行从土地供应到项目竣工验收全程监管,避免产生新的闲置土地。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区消化处置工作的督导检查,按月通报、按季调度、年度考核盘活利用情况,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地区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完成消化处置任务的地区予以新增计划指标奖励;对不能按期完成消化处置任务的地区相应核减新增计划指标,除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按照规定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 

  (四)积极总结宣传。各地区要对专项行动开展广泛宣传,营造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注重总结经验做法,树立典型,及时予以推广应用和宣传。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区要以本次清理处置工作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建立源头防范和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征地、供地和监管的全程跟踪动态监管机制,切实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土地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 

时间: 2021-10-11 来源: 政府办 责任编辑: 李楠 打印网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