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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27来源: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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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葫芦岛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及集中办公区后勤保障工作。

  (二)负责副厅级以上易地调动领导干部临时租赁住房服务保障工作。

  (三)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保障服务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

  葫芦岛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后勤保障一科、后勤保障二科、党群工作科。设5个分支机构: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一部、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二部、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三部、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四部、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五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葫芦岛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葫芦岛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147.3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01.0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3.19%。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1.0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146.2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6.81%。主要是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划转退档馆工程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69.64万元,增长8.58%,主要原因:一是新调入人员的增加;二是增加市人大、市政协的后勤保障工作职能。

  (二)支出总计2129.9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001.0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3.9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5.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3.09万元,以及资本性支出29.42万元。

  2.项目支出128.8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05%。主要包括支付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退档馆工程款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90.91万元,增长9.85%,主要原因:一是新调入人员的增加;二是增加市人大、市政协的后勤保障工作职能。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7.42万元。

  主要是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退档馆工程款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62.16万元,降低78.11%,主要原因:一是退档馆工程尚未竣工验收,2021年还有未付款项;二是2020年部分指标年末下达,在2021年实际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0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1.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2.09万元,增长3.20%,主要原因:一是新调入人员的增加;二是增加市人大、市政协的后勤保障工作职能。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1%,项目完成年初无预算。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01.0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3.85万元,占86.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24万元,占6.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82万元,占4.04%;住房保障支出71.18万元,占3.5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3.85万元,具体包括:

  事业运行1723.8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新调入人员的增加;二是增加市人大、市政协的后勤保障工作职能。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24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20.15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2.5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退休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5.4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调入人员的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9.66万元,主要是支付职业年金,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退休人员导致。

  3.卫生健康支出80.82万元,包括:

  事业单位医疗80.82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8.8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调入人员的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71.18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71.1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调入人员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55万元,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调入车辆3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5万元,比上年增加2.55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是新调拨车辆3台。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万元,主要用于新调入车辆的加油、保险、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1.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8.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842.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葫芦岛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2.51万元,比上年减少338.89万元,降低28.6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葫芦岛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葫芦岛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1台,后勤服务用车1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葫芦岛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葫芦岛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李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