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way必威体育

葫芦岛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8-04来源: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分享到:

  葫芦岛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 内设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对内经济合作和引进内资招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研究对内经济合作工作的发展战略和推进与国内地区间经济合作的重大问题;负责拟订对内经济合作和引进内资招商的有关政策、配套措施;负责编制全市引进内资招商及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全市对内经济合作和引进内资招商工作并监督执行,负责引进内资招商落地项目和实际到位资金的统计汇总及考核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大型引进内资招商、经济合作和展销展洽活动的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引进内资招商、经济合作重点项目的推介、洽谈和协调工作。

  (三)负责国内区域性合作组织的联络工作,推进和组织实施与国内城市政府间合作协议,促进区域合作项目的落实;负责国内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协调和接待工作。

  (四)负责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跟踪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代办企业项目建设、竣工验收、投产达产以及生产经营中的相关手续,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问题,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负责驻外省市辽宁商会、国内驻葫商会以及各类商协会组织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选择、委托各种引进内资招商代理、招商中介及招商联络机构。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Betway必威体育: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组织各类创业辅导培训,建设企业创业辅导基地;构建完善的企业服务体系,为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精准对接等金融服务。

  (六)负责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业务指导。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葫芦岛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葫芦岛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本级

  三、内设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招商一科,招商二科,投资服务科,招商项目科,经济合作科,融资服务科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 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69.6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69.6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9.6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经营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支出总计969.6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24.5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5.3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4.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54万元,资本性支出1.88万元。

  2.项目支出45.0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64%。主要包括购买安可电脑费用、招商引资经费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05.73万元,增长27.9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9.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4.58万元,项目支出45.0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5.73万元,增长27.9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2.8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2.85%,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9.6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7.4万元,占71.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98万元,占13.1%;卫生健康支出43.74万元,占4.51%;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5.03万元,占4.64%;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56.46万元,占5.8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7.4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697.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2.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98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35.6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4.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风险调剂金已停止缴纳。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4.5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9.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2.8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伤残抚恤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3.96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43.74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27.39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

  (3)公务员医疗补助16.35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1.0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比例调整。

  4.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5.金融支出0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5.03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27.32万元,主要是涉外发展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17.71万元,主要是安可替代工程项目资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住房保障支出56.46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56.46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1.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补缴2021年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7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来葫考察的客商比年初预算数有所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9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葫考察投资的客商和“请进来”招商引资活动费用等。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4.92万元,下降83.96%,主要是因受疫情影响,“请进来”招商引资活动和来葫考察的客商比年初预算数有所减少。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99万元,比上年增加0.87万元,增加16.99%,主要是燃油和维修费用有所增加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9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运行保养维修维护保险检验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4.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1.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3.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2022年度无预算项目绩效。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李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