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建国会葫芦岛市委员会部门预算(2023年)
中国民主建国会葫芦岛市委员会部门预算
(2023年)
目 录
第一部分中国民主建国会葫芦岛市委员会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中国民主建国会葫芦岛市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预算总表
3、 部门预算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部门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11、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12、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13、部门预算债务支出预算表
14、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5、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6、部门预算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17、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中国民主建国会葫芦岛市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民主建国会葫芦岛市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中国民主建国会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民建葫芦岛市委会机关是市委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承担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自身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等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中共葫芦岛市委和民建辽宁省委会重大部署在我市民建组织中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负责民建葫芦岛市委会全会、主委会、主委办公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负责民建葫芦岛市委会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四)负责市民建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机关建设、制度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做好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推荐工作。
(六)负责与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委统战部及有关部门的联系;负责与有关县(市)区委统战部及民建基层组织所在单位党组织的联系;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工作。
(七)负责宣传教育工作,鼓励会员岗位建功;发挥会员的优势,开展社会服务。
(八)负责民建葫芦岛市委会机关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九)负责民建葫芦岛市委会的行政、后勤和接待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民主建国会葫芦岛市委员会部门机构设置: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民主建国会葫芦岛市委员会是独立的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整体纳入财政预算编制。
第二部分中国民主建国会葫芦岛市委员会部门预算表(点击链接)
第三部分中国民主建国会葫芦岛市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一)收入预算 39.99 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9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 0 万元,其中: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 39.99 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9.99 万元;
2、项目支出1 0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 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0 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项目1 个,涉及资金 10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中国民主建国会葫芦岛市委员会2023年收支总预算39.99万元,对比2022年收支总预算增加5.98万元,主要是增加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等费。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中国民主建国会葫芦岛市委员会 “三公”经费预算数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
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与202年相同无安排。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中国民主建国会葫芦岛市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27 万元,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办公费1.08万元、工会经费0.33万元 、其他交通费1.74万元、劳务费、物业管理费、印刷费、日常维修费、取暖费、邮电费、水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2万元、会议费、电费等。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中国民主建国会葫芦岛市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具体为货物0 万元,服务 0万元,工程0 万元;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 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 0 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中国民主建国会葫芦岛市委员会 2023年初预算购置车辆 0 台,金额 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中国民主建国会葫芦岛市委员会2023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 1 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 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2023年应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共 1个,实际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共 1个,涉及资金 10 万元。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的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 100 %。
八、其他说明
无数据表有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部门预算债务支出预算表、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附件: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