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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3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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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辽宁省政务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葫芦岛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条例》精神,特编制2015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见面情况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对策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中国葫芦岛”政府门户网站(www.hld.gov.cn)和葫芦岛公安网(www. hldgaj.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并报送葫芦岛市档案馆,欢迎查阅。
一、概述
2015年,葫芦岛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葫芦岛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规范的基本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积极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建设。我局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2015年充实调整了以市局常务副局长任组长,市局各警种支队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局办公室,负责日常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按照上级《条例》、《规定》、《要点》等文件精神,根据我局实际工作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了五项政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在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上充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台帐,及时做好核查工作,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加强与所属相关单位沟通交流,配合做好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共同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年初局党委专门例会,从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健全涉警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增强公开实效,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加大对规范性文件解读力度等方面对我局2015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在实际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以葫芦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通过葫芦岛公安公众服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健全舆情应急处置机制,成立涉警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同时,主动加强警务信息输出,建设了网上“110”、网上交警、警务微博以及警务博客等公安互联网宣传阵地。不断完善“葫芦岛公安网上办事大厅”行政许可项目,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240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业务统计数据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行政许可的事项及办理、教育政策及措施、业务工作类及人事信息等。内容涉及交通管理、户籍管理、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边防管理、监所管理、消防管理、禁毒管理、法制管理及综合管理等多种业务类型。
(三)多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拓展公开服务渠道,做到网上惠民。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开辟11个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政务微博、微信4个,主动公开各项政务警务信息,及时发布有针对性的预警信息和安全防范知识,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利用“民心网”办理民意诉求331件,通过网上解答政策咨询,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二是深化公开服务平台建设,做到便企利民。市局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时间与形式。在公开形式上以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墙报公示、发布公益广告等有效形式为主;在公开时间上做到了经常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充分保证了广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发布公开服务承诺,执法为民。为了使警务工作更加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市局制定出台了惠企利民33项措施,通过各警种部门和基层窗口单位的认真落实,受到群众热烈拥护和欢迎。四是加强公开服务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参与市政务公开办在市政府网站推出的《政务讲堂》,年内组织交警等警种部门,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疑难问题,制作了系列节目。在宣传阵地上,进一步巩固扩大市局在葫芦岛日报开设的《交通》专版、《走进派出所》专栏,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设的《走进直播间》、《警示热线》栏目和广播电视报联合主办的《滨城公安》专版等宣传阵地,一批展示葫芦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经验和好的做法纷纷见诸报端。特别是交警与市广播电台联手开辟的“走进直播间专栏,通过讲解交通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常识,收到良好社会效果。五是认真组织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通过展出政务公开宣传板、向群众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深入社区街道村屯现场接待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等方式,确保了政务公开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2015年我局共公开保留行政权力信息17项,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项目2项。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在政府网站依法公开本级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办理地点及时间、联系电话、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按照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的有关要求,在葫芦岛公安网发布了《葫芦岛市公安局部门决算说明》《葫芦岛市公安局部门预算说明》《葫芦岛市公安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有效加强了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打造“阳光政府”的形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见面情况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受理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人员队伍建设不规范,目前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且为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二是一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对于公文的公开属性的界定不够清晰,导致公开度不够。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广泛征集意见。通过葫芦岛公安网栏目,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征集社会评议意见和建议,据此采取措施补缺补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积极开展培训。通过开展业务学习、组织专题培训、加强日常指导等途径,进一步增强局直各单位领导和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度和民警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宣传使群众能正确行使好权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对策
无。
葫芦岛市公安局
201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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