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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2-01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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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根据葫芦岛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安排和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并向社会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葫芦岛市龙湾大街24号,电话:0429-6661585,邮编:125000) 

  2020年,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扎实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二)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设立“葫芦岛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专栏平台,每日实时向社会发布全市环境监测站点的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等首要污染物等空气质量信息,满足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知情权,全年共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月报12期,日报365期。按月公开全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全年共发布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月报12期。建立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及时发布专项行动信息。 

  (三)审批项目信息公开情况。在网站开设“项目公示”(下设项目受理公示、拟审批公示、批准项目公告)栏目,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竣工环保验收信息等分类公开,做到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年累计公开环评项目受理44个、批准项目公示44批。办理排污许可370家。 

  (四)政务服务窗口受理情况。我局行政服务事项全部入驻市政务服务大厅,派驻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具体受理事项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审批、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审批、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等事项。截止2020年底,我局政务服务窗口共计受理政务服务事项643件,已全部办结。 

  (五)生态环境业务工作信息公开情况。全年公布业务工作方面信息90条,主要涉及政策与规划、大气与矿区环境、水生态环境和土壤生态环境、固体废物与天然气开采、自然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合作、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机动车尾气、环境评估、在线监控、环境中心监测等信息。  

  (六)丰富公开载体,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实效。全年共推送各类信息240篇(条),其中原创环境信息150篇(条)。强化与市委宣传部及各主要媒体合作,建立媒体信息报送机制,畅通各类生态环境信息报送渠道。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媒体通气会2次,开展集中采访3次,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环保重点工作,组织媒体(电视台、日报社等主流媒体)开展环保系列专题宣传报道工作,在各类媒体发稿近150篇,其中《中国环境报》发5篇。主动走进葫芦岛广播电视台“党风政风热线”市政务公开办“局长访谈”等栏目,及时发布群众关切的环境问题。  

  (七)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及信访受理情况。我局重点推进环境监察执法和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完善地区及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等信息。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妥善处理环境信访问题,2020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525件。结案率98%。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6

6

2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0

100

8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8

45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3619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优化官网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督促及时主动公开,加快政务信息更新速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按时编制发布、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等内容。在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上将单位概况、机构职能、政务信息公开、新闻动态、环境数据质量中心、环保业务动态、政民互动、党建工作等予以实时公开。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环境信息5362条,有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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